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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來上海之前,在機場買了一本叫做「勵志作家教錯你的58件事」的書;
 這本書已經成了我最近幾天睡前的必看的書。昨天晚上看到裡面有一篇
 叫做「作不成情人,還能做朋友?」的文章,讓我感觸良多…甚至有一
 點點害怕…

 以前總是覺得,兩個人如果選擇在一起,就是因為對方有讓自己很欣賞
 的地方;就算交往後發現不合適,這些令人欣賞的特質應該也還是存在
 的吧?所以退回朋友的位置,應該是無奈但可接受的選擇。我其實沒想
 過萬一連朋友都當不成,會怎麼樣耶!

 今天跟蘇蘇聊到這個事情,她說,她跟我相反,凡是她覺得越好的男生
 ,她越是捨不得越雷池一步。她的邏輯是,當兩個人只是朋友的時候,
 什麼都很單純,任何一點點小優點,看起來都很棒;可是一但變成情人
 ,要求自動昇高,原來覺得是優點的變成了「應該的」,原來看不見的
 缺點,就會無限的放大。最後,很可能一個原本很欣賞的朋友,就連話
 都不說了。

 真的是這樣嗎?一旦交往了,就沒有退路了嗎?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~ by 饅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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